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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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自然资源厅到大佛寺矿开展春节和“两会”期间安全稳定工作督导检查
发布时间:2023-01-12 10:42:15     作者:刘孟辉   浏览量:16521   分享到:

1月11日,省自然资源厅矿业权处二级巡视员刘素山、二级调研员于炳双,矿产资源调查评审中心工程师梁宵带领咸阳市及彬州市自然资源局相关人员一行,到大佛寺矿开展春节和“两会”期间安全稳定工作督导检查。该矿总工程师张永涛及各部门负责人陪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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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矿后,检查组首先深入调度指挥中心、安全信息站、1#副斜井及动筛车间等地点进行了现场检查。在随后召开的汇报会上,检查组认真听取了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部署及矿产资源管理等方面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与参会人员进行了座谈交流,并现场查阅了相关资料及图纸。

刘素山对该矿各项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就抓好下一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是始终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指示放在首位,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持续做好安全生产稳定工作。二是认真落实国家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及陕西省安全生产五十条措施,落实主体责任、履行使命担当,做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三是扎实开展全省冬春季安全生产专项行动,抓好灾害防治工作,做到依法依规生产。四是市县相关部门要加强对企业的监管和指导,共同营造良好、稳定、安全的生产环境。(刘孟辉)

编辑:徐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