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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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到大佛寺矿检查指导安全生产工作
发布时间:2024-04-10 15:59:44     作者:常林   浏览量:6086   分享到:
4月7日至9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二级巡视员贾云海、监察执法五处处长凌志强等一行10人,到大佛寺矿开展二季度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公司副总经理郭林生,相关部门负责人及该矿领导班子成员等陪同。
到矿后,检查组听取了该矿关于安全生产、灾害治理、上级文件及会议精神落实、事故教训汲取、安全保障措施执行等情况汇报,就此次检查的目的、内容和要求进行了说明,对检查工作进行了详细安排。
随后,检查组认真查阅了相关资料,并先后深入该矿40103工作面、41202工作面、40216运顺、41204运顺、40203回顺、4煤西部2#辅运大巷等作业地点,对顶板管理、巷道支护、冲击地压防治、地测防治水管理、“一通三防”管理、机电设备管理、防冲支架管理等方面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并参加了区队班前会,对入井人员自救器使用情况进行了抽查,提出了指导意见。
4月9日下午,检查组召开通报会,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了通报,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检查组要求,一是认真传达贯彻落实《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煤矿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等文件要求,严格落实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切实做到依法依规生产。二是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清醒认识当前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严格落实灾害治理措施,切实做到灾害治理不到位不生产。三是抓好问题整改工作,对检查出的问题逐条分解落实,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和整改期限,确保整改到位。(常林)
编辑:达文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