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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援中心掀起学习宣贯《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热潮
发布时间:2023-11-06 09:59:41     作者:闫晓亮   浏览量:4425   分享到:

近期,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救援中心积极组织全体指战员深入学习《意见》精神,并结合矿山应急救援工作实际,制定相应学习方案,逐项落实《意见》要求,确保相关规定要求落地生根,推动矿区生产形势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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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预防检查为抓手,全面排查各类隐患。《意见》第九条明确指出,矿山企业应当健全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为核心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严格开展风险辨识评估并实施分级管控,定期开展全员全覆盖隐患排查治理,建立风险隐患台账清单,实行闭环管理。救援中心对矿井日常预防性安全检查工作进行再部署、再规范,组织全体指战员对《煤矿安全规程》《矿山救护规程》《煤矿防治水细则》《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等规范再次进行深入学习,确保全员对矿井通风、运输、排水、压风、供电、监测等系统基本情况全面了解掌握,提升全员自身业务能力和隐患排查风险辨识能力。制定预防性安全检查计划措施和问题清单,加强对采面回撤、闭墙启封、工作面气体监测、专项隐患排查等关键环节的安全隐患检查,务必做到检查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带着任务下井、带着清单排查,及时了解掌握矿井生产动态。对查出的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及时填写三联单,向矿井有关负责人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确保矿井各类事故隐患限期整改、及时排除,将所有灾害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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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应急救援为堡垒,筑牢安全生产防线。《意见》第十四条指出,要提升风险监测预警处置能力,加强矿山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风险早期识别和预警预报能力建设,矿山集中地区应当建立区域性矿山救援队伍,加强应急预案演练、评估和修订。救援中心坚持业务培训和实战训练相统一,严格按照“一月一主题,月月有演练”的原则,积极组织开展火灾、水灾、冲击地压等各类防灾实战演练和不定期“双盲”演练。坚持从难从严从实战出发,强化全员体能素质和心理素质,提升队伍整体救援实战技能。严格实行24小时战备值班制度,认真做好应急值守工作,枕戈待旦,时刻保持应急状态,确保应急响应、应急救援到位。加强对矿井职工的自救互救、避灾逃生、现场急救知识的教育和培训,确保在出现突发情况时,现场作业人员能及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安全撤出灾区。

下一步,中心将以《意见》文件内容为指导,深入研究学习,全面贯彻落实,持续开展“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宣讲学习,并利用班前会领学、全员大讨论、撰写心得体会等形式多样的方式进行贯彻学习,确保将《意见》文件内容要求做实做细,全力以赴为矿井安全生产保驾护航。(闫晓亮)

 

编辑:达文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