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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自然资源厅“矿法进矿山”普法活动走进大佛寺矿
发布时间:2025-09-10 11:09:26     作者:冯春朋   浏览量:121   分享到:

9月9日,陕西省自然资源厅第一普法小组在大佛寺矿举办“矿法进矿山”普法活动,加强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学习宣传,提升其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省自然资源厅法规处处长张强、法务中心二级调研员孙延光现场授课,咸阳市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韩永辉主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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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活动采取授课辅导和互动交流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授课中,张强从什么是矿业权、如何取得矿业权、新旧矿业权制度的衔接等三个方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业权新规进行了全面解读,讲授内容丰富、图文并茂,典型案例解读到位。孙延光则以《贯彻落实新矿法 促进矿业高质量发展》为题,对矿法修订沿革、新矿法在工作实操上的六大亮点、煤炭资源和开发利用概况、当前煤炭开发中存在的问题、煤炭资源配置政策、矿业权出让收益(价款)征收政策以及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相关问题进行了专题辅导。

互动交流环节气氛热烈,参训人员结合实际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踊跃提问,展现出了极高的学习热情和积极性。大家纷纷表示,此次普法活动“干货满满”,今后将以此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严格遵守法规要求,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确保矿产资源开采全流程合法合规、安全有序。

咸阳市自然资源局法规科、矿权科、生态修复科、矿保科相关负责人,北部5县(市)自然资源局业务骨干,以及辖区内所有矿山企业相关业务负责人参加活动。(冯春朋)

 

编辑:达文娟